中级经济法推送: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扣除

购进农产品,按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计算扣除: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扣除率的选择】

如用于生产税率为11%的产品,适用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如用于生产税率为17%的产品,适用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题目没有明确说:按11%扣除(参照官方教材例题的处理)

 

这两种情形的比较,我们来看两道题目:

【例题1·教材例题】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税率17%,2017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0万元;另外,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11.7万元(不含税);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3)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每辆摩托车的原值每辆0.9万元;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不含税),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玉米一批,支付收购价6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10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计算该企业2017年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160×17%+11.7×11%=28.487(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3)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销项税额=1.04÷(1+3%)×2%×5=0.10(万元)

(4)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0.4+6×11%=21.06(万元)

(5)外购免税农产品玉米应抵扣的进项税额=(60×11%+10×11%)×(1-20%)=6.16(万元)

(6)应纳增值税税额=28.487+8.5+0.1-21.06-6.16=9.867(万元)

 

【说明】题目没有说明用于深加工,选择11%作为扣除率!

 

【例题2·15年综合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1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2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 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

(2)计算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

(6)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答案】

(1)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本题中,外购小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2)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2×(1-10%)=19.8(万元)    

(3)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元)    

(4)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5)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6)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说明】题目中购买荞麦作为原材料,生产粮食白酒,选择13%作为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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