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三:存货监盘
存货监盘的必要性 |
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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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
存货监盘并不能取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数量和状况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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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主要是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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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①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②考虑其完整性→③根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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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盘 |
存货盘点范围 |
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检查是否真的不属于被审计单位,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是否已单独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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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①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 ②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 ③检查存货 ④执行抽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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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盘 |
双向抽盘:①从存货盘点记录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 ②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 目的是以获取有关盘点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计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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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尽可能避免让被审计单位事先了解将抽盘的存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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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差异:①查明原因→②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更正→③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检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④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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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盘 |
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或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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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处理 |
监盘不可行 |
理由合理→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理由不合理/替代程序不可行→需要按照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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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预见 |
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间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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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 |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 (1)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实施检查或其他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程序: ① 实施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对第三方的存货监盘(如可行); ② 获取其他注册会计师或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针对用以保证存货得到恰当盘点和保管的内控的适当性而出具的报告; ③ 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仓储单; ④ 当存货被作为抵押品时,要求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确认。 (3)可以考虑应由第三方保管存货的商业理由的合理性 |
考点四: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
银行账户的 |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额外实施以下实质性程序: (1)注册会计师亲自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以确认被审计单位账面记录的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是否完整。 (2)结合其他相关细节测试,关注原始单据中被审计单位的收(付)款银行账户是否包含在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内。 |
对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保持警觉 |
(1)亲自到银行获取对账单,并对获取过程保持控制 (2)还可以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登录并操作网银系统导出信息的过程,核对网银界面的真实性 (3)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对账单与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
检查银行存款 |
顺查(对账单→日记账),完整性 逆查(日记账→对账单),存在 |
考点五: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接受委托前的沟通内容:
1.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2.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3.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4.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考点六:利用专家工作
确定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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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须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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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以能够为了实现审计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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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某些重大事项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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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
评价的程序: ①询问专家 ②复核专家的工作底稿和报告 ③实施用于证实的程序:观察、检查、询问、分析程序、重新计算 ④必要时与具有相关专长的其他专家讨论 ⑤与管理层讨论专家的报告 |
评价内容: ①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②如果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不是所有的),这些假设和方法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③如果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原始数据,这些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
考点七:会计估计审计
(一)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
复核上期财务报表中会计估计的结果或者复核管理层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对上期会计估计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会计估计的结果与财务报表中已确认或披露的金额之间存在差异,并不必然表明上期财务报表存在错报。
(二)风险应对程序
测试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方法)以及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原始数据要测试);
在进行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方法的适当性+假设的合理性+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考点八:关联方审计
风险应对 |
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
1.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如有),应当评价: ①交易的商业理由(或缺乏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或为了隐瞒侵占资产的行为; ②交易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一致; ③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2.获取交易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的审计证据 |
管理层未能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
仅有常规程序无法应对该风险,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更加可靠的程序才能应对该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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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时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
除价格外,注册会计师还应该检查其他条款和条件(如信用条款、或有事项以及特定收费等)是否与独立各方之间通常达成的交易条款相同 |
考点九:书面声明
1.书面声明应当涵盖审计报告针对的所有财务报表和期间
2.注册会计师需要向现任管理层获取涵盖整个相关期间的书面声明
税法篇
考点一: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 |
不征税 项目 |
①存款利息 【提示】存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征税,个人所得税免税 ②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提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免税 ③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公益事业) ④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提示】非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转让照章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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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 |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委托方); ②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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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
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 |
按主业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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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行为(多项应税行为 |
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未分别则从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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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额的确定 |
一般销售 |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运费的处理: ①销售商品时运费由销售方承担,销售方支付给运输单位的相关运费,根据获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销售商品购销合同中明确商品销售价格含运费连同运费一并收取,销售方开具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运费应作价税分离,分别确认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③销售商品运费由购买方承担,并且承运单位的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销售方代垫的运费作为暂付款,不影响销售额和增值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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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销售 |
折扣销售 |
可以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计算销项税额(金额栏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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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扣 |
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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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让/ 退回 |
应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红字发票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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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 |
一般新货: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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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 |
双方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行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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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赠一 |
按照视同销售计算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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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销返利 |
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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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
出租人:以向承租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承租人:从出租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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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 |
出租人(购买方):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承租人(出售方):融资性售后回租中出售资产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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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项目 |
差额纳税 |
金融商品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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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应税 |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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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之外)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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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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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 |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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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 |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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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项税额 |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国内旅客 |
取得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电子普票 旅客客运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9%)、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9%)、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3%) 【提示】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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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用途不当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提示】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②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论专用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都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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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 |
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提示】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和正常损耗,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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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 |
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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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 |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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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用途转换 |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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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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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方式(货物) |
①货物发出的当天 ②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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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 |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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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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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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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收优惠 |
利息收入 |
①国家助学贷款 ②国债、地方政府债 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⑦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提示】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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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 |
①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内地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②对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④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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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 |
软件产品 管道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