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复习不得抵扣的进行税额和相关的税收优惠的知识点。
【知识点】
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非正常损失 |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毁损、拆除的情形。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其他 |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提示:为什么这几项不得抵扣? 1、贷款服务:如果贷款服务可以抵扣 ,从根本上打通了融资行为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话,那存款服务也应该征税。当前这样操作不具备现实可行性。 2、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因为这些支出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法准确区分企业支出与私人支出的界限。如果纳入增值税的可抵扣范围,就会形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流失。 |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票,可以抵扣。 |
|
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
|
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
二、2019年新增的有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的增值税优惠政策(2019年新增)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照常征收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税收优惠(2019年新增)
购置时间 |
住房性质 |
税务处理 |
购买不足2年的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税。 |
非普通住房 |
①北、上、广、深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②其他城市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