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是本章的常考点,考生应该熟练掌握;同时本年新增了征收率的特殊规定,考生可以熟悉。
【知识点】
一、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 |
代销 |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
货物移送 |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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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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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 |
①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②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③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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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项目 |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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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
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 |
按照10%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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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
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 |
按照10%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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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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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
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