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经济法每日推送6:第四章 合同法



 

第四章 合同法


 

【知识点】

一、合同的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先诉抗辩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行使:

①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③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

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

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

找债务人或保证人(无先后顺序)

二、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三、抵押对已存在租赁权的效力

抵押不破租赁,即在后的抵押不破在先的租赁:

(1)先出租后抵押: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四、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以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该设押财产可以自由流转经营,在约定或法定事由发生时,其价值才能确定的一种抵押。

  抵押人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浮动抵押无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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