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一、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经济法的渊源有:
渊源 |
制定机关 |
效力 |
举例 |
宪法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
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经济法的基本渊源 |
—— |
法律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它规定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 |
《××法》: 《证券法》、《公司法》等 |
法规 |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
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
《××条例》: 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收条例 |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
—— |
|
规章 |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
《××通则、办法》: 财政部颁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制定 |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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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
可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某些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
—— |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总结 |
—— |
《关于××解释》 |
国际条约、协定 |
国家之间 |
—— |
二、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生效
生效要件 |
情形 |
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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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无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无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2个有效: ①纯获益;②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立的合同; 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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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
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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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真实 |
(1)意思自由 指当事人意思的形成及其表示是其自由意志决定的,不存在受欺诈、受胁迫、被乘人之危等干涉和妨害意思自由的因素。 (2)意思与表示相一致 指行为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相一致,不存在同谋虚假表示、错误、误传等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形。 |
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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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行为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无效,其基础均在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
三、无效的法律行为
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对于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自始、当然、确定的不发生。无效法律行为,多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因而欠缺生效要件,所以不发生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法律行为,可能引发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
无效的民事行为 |
情形 |
特殊规定 |
种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
—— |
当事人同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
双方均无真实的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债务人为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虚假地将房子卖给自己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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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强调恶意以损害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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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
其基础均在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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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 |
①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定金合同); ②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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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恶意串通)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其他制裁(行政、刑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