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5天(税法)终极冲刺包-day4

DAY4

第四天给你们安排了主观题文字背诵的内容,近些年来注会税法文字型的题目越来越多了,考前记得一定要背一下,还有九个灵魂拷问,是同学们学习中问的最多的,老师总结了一下,记得看!!!

 

文字背诵:

1. 按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可以享受出口免税并退税。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办理退税,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3. 软件企业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即征即退增值税;属于企业所得税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受托方未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 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6.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 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制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9. 对所有行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10. 对所有行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11.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3.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4. 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2/3的部分,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15. 关于可转换债券为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一)购买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①购买方企业购买可转换债券,在其持有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购买方企业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该应收未收利息即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收上也应当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转换后以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该股票投资成本。

(二)发行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①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②发行方企业按照约定将购买方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应付未付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其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15.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6. 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

 

17. 未按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加收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为扣押银行存款或拍卖财产抵缴税款和滞纳金

 

18. 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方式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其他方式: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只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19. 纳税担保的方法有三种: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

 

20.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1.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2. 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易错易混淆总结

总结1:如何区分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②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③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④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⑤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⑥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其收取的加工费,如果题目没有特别的提示,则是按照不含增值税处理的

 

总结2:如何区分消费税中的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

生产环节是由生产企业对外销售,不论销售给谁,都是生产环节。零售环节是指由面对最终消费者的销售环节,不论是谁在销售,只要是面对最终消费者,都属于零售环节。这两个环节可能有交叉,即生产企业面对最终消费者销售时,同时属于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此时在生产环节征税的消费品,按生产环节的税率交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税的消费品,按零售环节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总结3:包装物押金在消费税中是怎么处理的呢?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③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总结4: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是否征收消费税?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总结5:什么属于营业收入,什么属于营业外收入,是否作为广宣费的限额依据?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均是销售(营业)收入,这个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免税收入。

①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②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总结6:稿酬所得次都是怎么算的?

稿酬所得次的规定,参考下面表格掌握。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

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

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收入

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税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稿酬收入

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

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税

 

总结7: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征收怎么确定?

参考下面表格掌握:

类型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持股期限≤1个月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个月<持股期限≤1年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1年

暂免个税

 

总结8:个人所得税房屋赠与情形及公式是什么?

参见下面表格掌握:

房屋赠与

税务处理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上述情形以外,房屋产|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一一按照“其他所得”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

应纳税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总结9:个人所得税著作权和著作使用权之前有什么区别?

著作的版权和著作权没有区别,是一样的,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著作的版权和著作的使用权二者不一样,是有区别的。

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定义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②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也是作者将作品的使用权提供给报社等取得的收入,只是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目,除此以外的其他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中,包括两个所得,其中稿酬所得不按照特许权的使用费所得征税,而是按照稿酬所得征税。除此以外的其他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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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回复
  • 2楼 penny 2022-08-25
    固定资产应该是不超过500w,多打了一个0
  • 3楼 小鲤鱼 2022-08-25
    固定资产应该是不超过5000元,对2018.01.01-2020.12.31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讲义116页)
    • 杨琳 2022-08-25
      这两个标准不冲突吗? 那2019年新购进600万的设备,能不能扣呐
    • Aries Liu 2022-08-25
      回复 杨琳:2019年新购进的600万设备,不能扣,因为超了500万
    • 邹丽萍~ 2022-08-25
      回复 杨琳:5000元指的是一般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那些是指比较重要,价值比较大,我是这样理解的,其实也可以去判断。
  • 4楼 沧海一粟 2022-08-25
    新的政策是不超过500万的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都可以一次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不再仅局限于2018-2020年。
  • 5楼 Tim 2022-08-25
    对所有行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6楼 H7 2022-08-25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处理说错了吧
  • 7楼 fei 2022-08-25
    个人著作权的转让是免个税吗?
  • 8楼 t re e 2022-08-26
    所有行业5000元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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