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啊,马上就要上“战场”了啊!我知道,即使你们是BT学员,但此刻内心一定是有点紧张、甚至是慌张的,但是千万不要怕,这种情绪非常正常,因为每一个为这一场考试付出了诸多努力的人都会紧张。但是我也相信,作为BT学员的你们,紧张程度肯定是比非BT学员轻很多的,因为彬哥每天除了给你们上课,还会给你们进行心态上的调整,而对于CPA这种考试,在考场上的心态的重要程度甚至要大于你的专业知识掌握度。
这大半年走来,彬哥循循善诱、坚持陪伴,你们夜以继日、坚持学习。不管是站在一名老师的角度,还是这条道路上的同行者,我都希望你们能顺利地跨过CPA这座山,并勇敢地去翻越你人生中其他的大山。这是你们的目标,也是彬哥的期望。也正是基于这个期望,我才想着在考前的最后5天,给你们最后一把助力!也就是这份“考前5天终极冲刺包”!
对于学得好的同学,彬哥怕你们在最后阶段有所松懈(换句话说就是“飘了~”),所以我相当于给你们安排了最后5天的复习计划,一直坚持到考前!
对于学得不好的同学,彬哥就给你们一个最后冲刺的方向,我们临就算是临时抱佛脚也要抱得快、准、狠!
这份“考前5天终极冲刺包”,包含5天详细的复习安排,涵盖全书精华考点总结、并结合各个科目的特色,安排了精选习题、考点预测、新增考点、偏难度点拨、易错易混、考前提醒等等,把你想知道的、彬哥想让你们知道的,通通放了进去!
以下是我们税法科目这5天的整体安排:
日期 |
内容安排 |
8月22日(周一) |
背诵内容+今日必做题(易错题) |
8月23日(周二) |
背诵内容+今日必做题(真题组卷) |
8月24日(周三) |
背诵内容+今日必做题(真题组卷) |
8月25日(周四) |
大题文字型背诵、易错易混淆总结 |
8月26日(周五) |
考前提醒 |
三、如何使用?
(一)看
在考前的每一天务必看完当天的所有内容,在这个阶段了没有必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看,因为所有的内容我们都是学过的,所以可以快速地看!在看的过程中随时查漏补缺,遇到不理解或不懂的及时回归教材/讲义,若时间实在不够就直接背下来。
(二)做
做题就要就做我们当天给你们安排的题,如果当天没有安排题目,你们就去做那些在看的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知识点对应的题目,然后把它消化即可!
(三)想
每天睡觉前,脑子里再过一遍当天复习的内容,加深一下印象,然后持续到考前!
这份资料里的内容,对于正式学员,彬哥会把它做成每日推送每天推给你们,你们跟着彬哥的计划走即可!对于非正式学员,我把这份资料直接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这份冲刺包严格规划好自己的每一天!
总而言之,彬哥会给你们站好最后一班岗,希望你们也能坚持到最后!彬哥等着你们的喜报~~~
2022年8月21日
彬哥
Day1
第一天给你们安排的是各个税种的公式、税率、征收管理、视同销售、电梯相关税率的总结,你们先把今天的背诵内容全部都过一遍,在看的过程中查漏补缺,对于不会的点记得要多看两遍,去做一下题,看一下考察的角度和题型,对于错题务必要消化!!!另外,今天给你们布置的今日必做题记得去题库做一下,都是你们之前做题掉过的坑,现在再去做一下,务必不要再掉坑了~
「公式总结」
彬哥总结:税法公式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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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算 |
增值税 |
全部从价(价外费用含哪些,租金押金包装物?) ①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进项转出 ②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
契税 |
应纳税额=购买价款×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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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 |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速扣率(扣除项目是哪些,成本费用配比,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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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 |
应纳税额=购买价款×税率(自用的才交,哪些计入价款,哪些不计入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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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① 对外出租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12% / 4%(免租期?谁交?) ② 经营自用的: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原值含哪些?容积率?地下建筑物?税率调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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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 |
应纳税额=收购价款×(1+10%)×20%(和计算抵扣进项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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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计算 |
车船税 |
看单位: ① 拉人的(辆):乘用车、客车、摩托车、电车 ② 拉货的(整备质量每吨):货车、挂车(不含拖拉机) ③ 机动船(净吨位每吨):拖船按 1 千瓦=净吨位 0.67 吨换算,拖船、非机动驳船减半 ④ 游艇(艇身长度) |
船舶吨税 |
看吨位数和执照期限,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额(元) 游艇(无法提供吨位证明文件的,按 1 千瓦=净吨位 0.05 吨换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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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m²×适用税额(地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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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m²×适用税额(税额调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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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 |
① 应纳税额=(该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适用大气、水污染物) ② 应纳税额=(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适用税额(适用固体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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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从价 也不从量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亏)×25%/15%/10% =(调整后的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25%/15%/10% |
个人所得税 |
6 大类分别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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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附加 |
应纳税额=(实缴增、消+查补增、消+当月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额)×(7%/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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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从量计算 |
消费税 |
① 从价—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比例税率(大部分消费品、运费?) ② 从量—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率(适用啤酒、黄酒、成品油) ③ 复合—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数量×定额税率(白酒卷烟) |
资源税 |
① 从价—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比例税率(大部分自然资源、运费?) ② 从量—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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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
① 从价—关税应纳税额=进口完税价格×税率(进口完税价格含哪些不含哪些?) ② 从量—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税额 ③ 复合—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税额+进口完税价格×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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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① 从价—应纳税额=合同金额×税率(四档税率结合口诀,合同金额不用考虑是否含税) ② 从量—应纳税额=5元/本×税额(其他营业账簿 2018.1.1 后免+四证一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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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计税价格 |
增值税 |
① 进口环节: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3%/9%/3%(3%只适用进口抗癌药品和罕见药) ② 视同销售:无同类均价时,销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3%/9% |
消费税 |
☛ 进口环节: ① 从价—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② 从量—应纳税额=进口数量×定额税额 复合—应纳税额=(完税价+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额 ☛ 视同销售:无同类均价时, ① 从价—应纳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 从量—应纳税额= 数量×定额税额 复合—应纳税额=(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额 ☛ 委托加工收回:受托方履行代收代缴义务无同类均价时, ① 从价—应纳税额=(主材料成本+辅料+加工费+运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 ② 从量—应纳税额=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③ 复合—应纳税额=(主材料成本+辅料+加工费+运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 带料加工金银首饰:同委托加工(以旧换新、翻新改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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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 |
进口自用: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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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
① 进口环节:不征 ② 视同销售:无同类均价时,应纳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资源税税率 |
「税率总结」
彬哥总结:税率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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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四档税率 |
13% |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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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① 粮油初级除淀粉〈粮、油;鲜奶,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食盐〉 ② 水气石油碳制品〈自来水;热水;冷暖气;煤气;天然气;沼气;石油液化气;二甲醚;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报音像和杂志〈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 饲料化肥加三农〈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⑤ 营改增服务:交通运输业;建筑服务;基础电信服务;邮政服务;不动产租售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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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① 金融服务业;② 增值电信服务;③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或者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④ 生活服务;⑤ 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即不含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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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① 国航研色(设)制广播〈国际运输、航天运输、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的制作和发行〉 ②软技信息有合同〈软件服务、转让技术、信息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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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挡征收率 |
5%+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2020.5.1-2023.12.31减按0. 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0.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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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
烟 |
甲类卷烟(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元/条) |
生产初始环节:56%+0.003元/支 |
批发环节加征:11%+0.005元/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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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卷烟(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元/条) |
生产初始环节36%+0.003元/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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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甲类啤酒(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出厂价≥3000元/吨) |
2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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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啤酒(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出厂价〈3000元/吨) |
22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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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 |
20%+0.5元/5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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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化妆品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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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铂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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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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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一般的居民企业+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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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20.1.1-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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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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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
2019.1.1~2021.12.31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①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实际5% ② 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实际10% 2021.1.1~2022.12.31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对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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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
7%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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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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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在市区、县城、镇;开采海洋石油的中外合作油田所在地在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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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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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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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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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经营自用 |
从价计征,年税率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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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自用 |
从租计征,12%;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出租后的用途,均按4%优惠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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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级数 |
(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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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50%的部分 |
30 |
0 |
||||
2 |
超过50%至100%的部分 |
40 |
5 |
||||
3 |
超过100%至200%的部分 |
50 |
15 |
||||
4 |
超过200%的部分 |
60 |
35 |
||||
车辆购置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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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0.05‰ |
借款合同 |
|||||
0.3‰ |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
||||||
0.5‰ |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2018.5.1起减半)、货物运输合同 |
||||||
1‰ |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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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件 |
其他营业账簿(2018.5.1起,免);权利、许可证照 |
「纳税期限总结」
彬哥总结:纳税期限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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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
|
烟叶税 |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
|
关税 |
① 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② 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
资源税 |
①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
|
水资源税 |
自纳税期满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
|
环保税 |
① 按季申报缴纳的,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 ② 按次申报缴纳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 |
|
耕地占用税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
|
契税 |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 |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 |
|
车购税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
「征收管理相关总结—1」
彬哥总结: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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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
境外所得税额抵免方法 |
分国不分项/不分国不分项 |
分国又分项 |
|
纳税地点 |
居民企业: ① 在境内注册—注册地; ② 在境外注册—实际管理机构; ③ 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汇总缴纳 |
① 取得综合所得需汇算清缴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多处的选择其一;无受雇地的在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 ② 取得经营所得:经营管理所在地(多处的选择其一) ③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多处的选择其一) ④ 取得境外所得:任职受雇所在地 ⑤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任职受雇所在地 |
|
非居民企业: ① 境内设了≥2个机构的—选择设机构的—机构所在地; ② 境内主要机构汇总纳税 ③ 境内未设机构/设了机构但取得所得与机构无关—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
纳税期限 |
按年计征,分月/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次年6.1前),多退少补 |
① 取得综合所得需汇算清缴的/取得境外所得:次年3.1~6.30 ② 取得经营所得:月/季度终了15日内预缴申报,次年3.31前汇算清缴 ③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的:次年6.30前 ④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 |
|
纳税申报 |
月份/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预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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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①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25%由总机构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分配;50%分支机构按收入(35%)、工资(35%)、资产(30%)分摊 ②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税 |
取得综合所得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见个人所得税章节) |
「征收管理相关总结—2」
彬哥总结: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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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增值税 |
消费税 |
资源税 |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直接收款 销售劳务 |
收到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
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当天 |
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当天 |
托收承付/ 委托银行收款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 |
|
委托代销 |
孰早: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当天;发出代销物满180天 |
/ |
/ |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当天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进口不征 |
|
赊销/分期 |
①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② 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
预收账款 |
① 货物:发出当天; ② 生产销售生产工期>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收到预收 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③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当天 |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发出应税产品当天 |
|
视同销售 |
① 货物:移送当天; ②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完成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移送使用当天 |
移送使用应税产品当天 |
|
金融商品转让 |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当天 |
/ |
/ |
|
代扣代缴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
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凭据当天 |
|
纳税地点 |
① 固定业户/扣缴义务人: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别纳税;经 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 ② 非固定业户:销售地/劳务发生地/应税行为发生地 ③ 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
① 卖/到外县卖或委托代销: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② 委托加工:受托方所在地 (受托方是个人的,在委托方所在地申报) ③ 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地海关 ④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分别纳税,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 |
① 矿产品的开采地或盐的生产地;纳税地点需调整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决定 ② 跨省开采: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 ③ 扣缴人代扣代缴:收购地 |
|
纳税期限 |
① 按月/按季纳税:期满15日内申报; ② 按日纳税(1、3、5、10、15):期满5日内预缴,次月起15日内申报结清 ③ 进口货物: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
①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②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
「视同销售相关总结」
彬哥总结: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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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增值税 |
消费税(大部分是出厂销售环节交) |
资源税(出厂销售环节交) |
企业所得税 |
|
视同销售的原因 |
所有权发生变化;为使增值税链条完整 |
消费品被转移出去,消费品身份不再存在 |
资源税身份不再存在 |
所有权发生 |
|
一般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 |
不交(对外销售时再交) |
不交(对外销售时再交) |
不交(对外销售时再交) |
不交 |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品 |
不交(对外销售时再交) |
交(移送时交) |
交 |
不交 |
|
用于赠送、赞助、集资、分配 |
交(按同类均价) |
交(按同类均价) |
交(按同类均价) |
交 |
|
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外购的不交,自产的要交(按同类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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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换、抵、投 |
交(按同类均价) |
交(按同类最高价) |
交(按同类均价) |
交 |
|
境内总分机构间转移且用于销售 |
非同一(县)市的交 |
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售时交 |
/ |
移送不交,销售后交 |
|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提供服务 |
用于投、分、送 |
视同,两公除外 |
/ |
/ |
视同,交 |
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视同,单位为员工提供(仅限)服务除外 |
/ |
/ |
/ |
「电梯相关税率总结」
彬哥总结:电梯相关税率总结 |
|
安装前 |
安装前:有形动产 → 卖、修理:13% |
又卖又装 |
卖的同时提供安装:销项税额=销售收入×13%+安装收入×9% or 3% (选9%还是3%区别在于是否可以抵进项) |
安装后 |
安装后:不动产 → 维保:6%;修缮: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