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增值税(四)
一、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情形 |
具体内容 |
假设不抵扣国内的销项 |
出口能够退的最高税额是多少: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价格×退税率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我们甲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了免税企业C的原材料,这是没有进项税额的,因此,这个是不能退的,于是公式变为: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价格-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
假设先抵消国内的销项税额 |
①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包含了为国内生产的进项税额和为出口生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 ②但是在出口的进项税额中,我们知道一般退税率低于国内进项税额的税率,比如退税率是11%,而进项税额是13%,这个差额是不予退税的,这个需要记入到出口产品的成本的,因此在国内也不得抵消。于是: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的价格×(出口货物税率-退税率) 这里的分录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③但是我们再想一下,甲公司不是有从C公司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么,这个本来就没有进项税额,所以也不存在抵扣的问题,于是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变成: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的价格-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税率-退税率) 于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 |
退税 |
前面计算了出了限额以及抵扣国内销项税额之后的差额,退税既是退(1)和(2)中的低者 |
【过关笔记】
第一步: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第二步: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免税购进原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三步(比大小):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的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二、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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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般规定 |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
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进口货物 |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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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 |
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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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 |
直接收款方式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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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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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方式 (货物) |
①货物发出的当天 ②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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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 |
①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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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劳务 |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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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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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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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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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2.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事项 |
具体规定 |
一般纳税人 |
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 |
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开票方 |
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BT提醒】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虚开发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 (3)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①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的 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5)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