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1·计算题】某位于市区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4 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 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万元,销售费用9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300万元。
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用一批自产的冰箱对外投资,产品成本为320万元,同类型冰箱的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该企业未作任何账务处理。
(2)6月份购进一台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50万元,该企业另外负担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2万元。该企业预计设备残值率为0且已将计提的折旧费15万元计入2013年成本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应采用直线折旧法对该设备计提折旧且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 0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4)发生广告支出9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60万元。
(5)因向母公司借款2 000万元按年利率9%(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支付利息18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母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在该冰箱生产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800万元。
(6)从境内A公司分回股息20万元,A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已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不考虑B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
(7)将8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300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0万元。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200万元,转让时公允价值为320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例题2·计算题】某上市公司自2013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工资4000万元,当年6月5日,中层以上员工对公司2年前授予的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等待期至2013年12月31日)500万股实施行权,行权价每股6元,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每股10元,其中高管王某行权6万股,王某当月工资收入9万元。
(4)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0万元。
(5)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
(6)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1500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7)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300万元,该股票持有8个月后卖出。
(8)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支出400万元。
(9)向民政部门捐款800万元用于救助贫困儿童。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
(4)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7)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9)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公司201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1)计算高管王某6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例题1
【答案】
(1)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视同销售处理
收入方面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成本方面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
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00×17%=85(万元)
(2)该设备2013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折旧额为
(150/1.17+2)/10×6/12=6.51(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6.51=8.49(万元)
(3)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另按100%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1 000×14%=14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40=10(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 000×2%=2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0=5(万元)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1000×2.5%=25(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
(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基数=4800+500+500=58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5800×15%=870(万元)
当年发生的900万广告费应作纳税调增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870=30(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5800×5‰=29(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80×60%=48(万元)
允许扣除限额29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29=51(万元)
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5)可以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800×2×6%=9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96=84(万元)
(6)从A公司分回的股息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从B公司分回的股息在境外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0/(1-40%)×40%=20(万元)
境外已缴税款的抵免限额为30/(1-40%)×25%=12.5(万元)
从B公司分回的股息,可抵免境外的已纳税款12.5万元
(7)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320-200)×(20/320)=7.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0-200)-7.5=112.5(万元)
(8) 会计利润=4 800+500+800-2 800-300-250-400-950-500-180+300+180=12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200+8.49-50+10+5+30+51+60+84-20-112.5=1 265.99(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265.99×25%-12.52=303.98(万元)
例题2
【答案及解析】
(1)销售(营业)收入=48000+2000=50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实际发生额8000万元,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50×60%=210(万元);扣除限额2=50000×5‰=25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4000+500×(10-6)=6000(万元)
(4)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00×2%=120(万元)<实际拨缴金额150万元,纳税调增3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6000×14%=84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900万元,纳税调增60万元
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0×8%=4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60+0=90(万元)
(5)研发费用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50%=1000(万元)
(6)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万元。税法规定,未经税务机关核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7)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8)财政补助资金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纳税调减;与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4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9)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实际发生额800万元,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10)应纳税所得额=6000+500+140-2000+90-1000+1500-200-100+80=5010(万元)
该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010×15%=751.5(万元)
(11)高管王某6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6)×6/12×10000×25%-1005]×12+(90000-3500)×45%-13505=47940+25420=73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