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流程
一、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达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核,颁发证书
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想了解更多法考报名资讯,可以加入我们的免费带学群咨询班主任了解,还可以领取学习计划表、8科思维框架等学习资料哦~

- 还没有人评论,欢迎说说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