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P3十三班班级群里,Sarah同学抛出了自己的亲身案例,引发了群内的一系列讨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Sarah童鞋所在的新公司,发票章刻好以后一直放行政,财务部申请用章都要经总部法务部门批准。
行政负责人是个精明人儿,能说会道,处事圆滑,为了不担责,只有法务部批准了,这个章才给财务部用。这不赶上有业务需要用发票章开票,都要对接总部法务。行政说不给也是法务说的,责任不在她……
发票专用章不是一般都是由财务保管吗?为啥要由法务说了算?Sarah觉得这安排挺不合理!于是,直接找总部法务说明情况,阐述来龙去脉,法务也同意应该给财务,她会来跟行政说。
事情看似比较顺利地解决了,可是,爱动脑筋的小姐姐复盘时想:是不是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呢?
于是呀,她就来班级跟大伙儿讨论了~事情既然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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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把事情的过程和结果告诉总监呢?告诉了会不会给领导抖机灵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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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事情,是要先解决问题,还是照顾对方情绪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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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原则不伤感情,有的时候不好兼顾呀,有没有更高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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