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框架】
注意:主管解决的是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解决民事纠纷上的分工和权限问题。
注: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不经过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管辖(哪个法院管)
构成重大案件的情形: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2. 案情复杂的案件;3.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
涉外:当事人(国籍)、法律事实、诉讼标的三者之一涉外即可
注意:重大和涉外必须同时满足,一般的涉外案件不由中院审理
1. 海事海商案件;
2. 公益诉讼案件
3. 专利纠纷案件;
4. 与仲裁相关的,除国内仲裁的证据、财产保全由基层法院管辖外,其他均由中院管辖
注意:只有最高法可以管自己想管的案件(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专门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
专利纠纷: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级以上法院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自主确定由基层法院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但是经过高级法院报请最高法院批准且限于较大城市的1~2个基层法院管辖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离婚、抚养权)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离婚、抚养)
3.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
5. 被告被注销户口的
注意:原被告住所地均不明确的,仍原告就被告,当被告一方住所地不明确的,适用被告就原告。原被告住所地均不明确的情形有:
情形一: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渐进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情形二: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情形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1.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注意:
1. 海难救助和共同海损都没有要求在被告所在地
2. 如何判断合同履行地
不动产所在地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
港口所在地继承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而不是死亡地)+ 主要遗产所在地。注:继承中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则按照继承遗产纠纷的规则来确定管辖涉外专属: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1. 适用范围: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审案件
2. 形式:书面
3. 选择范围:实际联系地点
4. 限制: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5.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1. 概念: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
1. 概念: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原告有权选择向一个法院起诉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的联系
1.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共同管辖从法院的角度而言的,而选择管辖从当事人的角度而言。
2. 共同管辖是选择管辖的前提,对于共同管辖的诉讼,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一个法院。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进行管辖,后脸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先立案的法院。
裁定管辖指的是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时间中某些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定管辖而不能确定管辖法院时,法院以裁定方式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制度。
注意:
1. 限制:移送只能一次,受移送法院不得将案件再次移送,只能报请上级法院请求指定管辖
2. 既适用于上下级(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也适用于平级
真题链接: 09/03/80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7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被告甲住在甲县,本案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虽然后来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但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甲县的管辖权不因此发生改变,乙县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AB正确,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乙县法院虽然不具有管辖权,但也不能再自行移送,C正确。
注意:如果是不同市的区级法院,那么共同上级就是省高院
总结;大佬(上级法院)不想审了可以报请大大佬的批准把案子给小喽啰(下级法院)审,小喽啰审不了了可以请求大佬的帮忙,大佬看心情可以选择帮还是不帮。但是小喽啰不能从大佬嘴里抢着要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