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相关部门陆续公布异地“挂证”存疑名单。

 

不管是注册会计师证书,还是一建、二建、监理证书等,都因为其具备“签字权”,从而被市场广泛认可!同时,对于一些投机取巧的公司和个人,也相应地衍生出了“借证挂靠”的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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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被查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13人因“挂证”未通过。

 

经审核,697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79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此次共有776人申请注册,注册通过率89.8%。

根据公示的名单分析,不符合条件的原因主要有2个:

 

  • 手写签字不符合要求 ,有61人, 约占77% ;

  • 一人在两个单位注册 ,有13人,约占16% 。

 
 

 2 

请勿“挂证”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查分入口已开通,很多考生应该都已清除自己的成绩。按照
 

有人要问,“挂证”是怎么被查出来的?

 

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可以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 

 

“挂证族”到底能不能注册个税APP呢?

 

答案是:完全可以。实际上,注不注册都一样。因为个税APP里的受雇单位信息都是根据你输入的个人信息自动匹配的。也就是说,全国税务系统里早已储存了你受雇于其他单位的情况。

 

在这大数据时代,查“挂证”会难么?

 
 

 3 

全国联网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鸿丽等5名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

 

黑会协字[2017]2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哈松检侦监建〔2017〕2号),检察建议书反映,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XXX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时发现:

 

注册会计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将注册会计师证交由XXX,由XXX(非注册会计师)成立了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法人是单鸿丽,但这五人均不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而是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交由XXX从事具体业务使用,并且对XXX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从不过问。

 

XXX每年分别给以上五人8000-15000元的所谓“挂证费”。

 

由于五人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XXX以他们的名义为某些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决定给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等五人注销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接下来,再看看“挂靠”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25号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4 

影响成绩
 
此前,上海、江苏两地已经提出,提供社保证明是作为参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的条件之一!


在2020年上海的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第一项基本条件中,第4条明确写到:

 

报考考生需具有本市户籍;
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

 

从去年开始,上海的报名条件增加了“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就可以报名,为没有上海户口或者没来得及办理上海居住证的考生提供了便利。

 

也就是说,没有社保记录等也是无法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

 

文章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