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学院法考辅导班继续给大家整理了三大高分方法论的第二部分:“复述记忆法”,可以帮助你理解要背的内容和找到其中的表达逻辑。结合上期的“A4纸逻辑图法”一起使用,助你解决备考知识点的储备问题!
查看:学会A4纸逻辑图法,让笔记就是考点>>>
复述记忆法
背书不是死记硬背,学会“复述记忆法”,让你轻松复述整本书!
记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个非常头疼的事,特别是法考需要记忆的内容特别多!!(备考的整个过程会有一种,感觉这辈子都没有读那么多书的领悟!)
说实话,法考难度其实不大,但就是内容极多且极碎,从而导致复习时间跨度长。因此,考过法考的考生都有一个痛彻心扉的体验,那就是:记了忘,忘了记,记了忘了继续记,如此反复,最后就看你在考场上是记住了还是忘记了?
那到底有什么好的记忆方法避免这个魔咒呢?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记忆小技巧:复述记忆法。
给你一大段材料,让你快速记下来,很多考生会拿起材料就开始背!大量的文字内容,背啊背啊,就是记不住,然后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其实,不是你脑子不够用,而是你用错了记忆方法。
因此,我们在开始记忆前就必须明白的一个客观事实就是:法考需要记忆的内容全部是文字,不是一堆乱码,也不是一堆毫无规律的数字,而是有内在表达逻辑的语言文字。
这个客观事实你们不能忽视,一旦忽视了,你会用一些记忆口诀、超强大脑记忆术来记忆法考的内容,但却总是感觉记不住,或者记住了不会用(有些口诀对于帮助你串联逻辑线有帮助的可以利用,但是不要死记硬背口诀,一个字一个字的背,没有意义,重点是帮助你回忆整块的内容)。
因此,记忆法考最正确的姿势不是运用“最强大脑”中的记忆术去记忆,而是通过理解内容并找到其中的表达逻辑,再试着用自己的话讲出来即可!这个过程就是我所推崇的记忆方法——复述记忆法。
举个简单的例子理解下: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制度。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书本的表述原文如下:
一、须一方取得财产利益。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当减少而未减少,就是取的财产利益;
二、须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三、须另一方受到损失;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的丧失)等;
四、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大家看这段文字就是不当得利的四个构成要件。我们在做题的时候,必须要利用这四个构成要件去逐一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四个构成要件必须非常熟悉。
但是,我们是不是就要把这四个构成要件一字不落的背下来呢?绝对不是!法考是考知识点的运用不是考名词解释也不是考默写,因此只需要能够判断即可。
所以,我在记忆这四个构成要件的时候,我就采用复述记忆法,来进行内容的复述。思考过程展示如下:
首先,我会充分理解这四个构成要件表达什么意思;
其次,我尝试提取关键词来简化每个构成要件的内容;
然后,我看看能否找到四个构成要件的关联。为什么是四个构成要件,不是三个,这四个构成要件之间肯定是有逻辑的,我要找到这段话语言表达的逻辑;
最后,用这个逻辑去把这段话用我自己的话讲出来。具体阐释如下:
第一个构成要件须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我就用运算符号“+”来表示;
而第二个构成要件须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我就用运算符号“×”来表示;
第三个构成要件须另一方受到损失,我就用运算符号“-”来表示;
第四个构成要件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我就用一条线连接运算符号“+”与“-”,表示他们有关联。
因此,上面那段文字我直接复述如下:一方“+”,另一方“-”,加减之间存在关联,且加无依据。
大家看看这样复述后,你是否还需要去背最开始书上的那长段原文呢?是否已经把上面那一大段文字记住了?
而且一旦记住了,你以后还会忘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嘛?绝对不会!因此,我强调的复述记忆法就是不要去背别人的书,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说自己的书。
复述记忆法的具体操作过程我给大家详细阐释一下,方便大家操作练习:拆解我的复述过程,我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分块”→“定点”→“穿线”。
BT学院目前已经开通了法考试听课程【点击试听>>】,各位考生可以跟随老师的授课进度进行学习。
相关阅读:
- 还没有人评论,欢迎说说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