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非流动资产(一)
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基本原则:按实际成本计量,达到预定用途前的必要支出计入成本
2.不同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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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成本 |
不计入成本 |
外购 |
1.价税费(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如安装费、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等 2.弃置费用(不是预计报废清理费用)现值计入成本,以后按实际利率计提财务费用 3.一笔价款购入多个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总成本 4.分期付款:按现值确认成本 |
1.达到预定用途后 2.非合理必要支出 |
自行建造 |
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支出,最后转入固定资产 1.通过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的间接费用 (1)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各种费) (2)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利息支出 (3)建设期间发生工程物资盘亏、报废、毁损净损失 (4)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费用(如果形成产品则冲在建工程) 2.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如:领用的各种物资(退回作相反分录)、发生的应付职工薪酬等 【提示】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材料价值和责任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冲在建工程成本,确认营业外支出。 |
1.工程物资减值(计入减值损失) 2.达到预定用途后发生的支出 3.在建工程项目取得的财政专项补贴 |
其他(一般按公允价值) |
1.非货币性支出交换换入资产成本=换入公允+换入交易费用=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补价)+换入资产交易费用-换入资产进项税额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按约定价值,但约定不公允的按公允 3.债务重组:按债务重组准则处理 4.租入使用权资产:按租赁准则处理 5.盘盈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按重置成本入账 |
二、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
内容 |
具体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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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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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折旧的范围 |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更新改造期间的固定资产; (4)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5)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提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结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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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时间 |
按月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从下月起计提; 当月减少,当月仍计提,从下月不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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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
工作量法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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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 |
年折旧额=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注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刚开始计提折旧时不用考虑预计净残值,但是在最后两年要改为年限平均法,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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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 |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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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复核 |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生重大改变应进行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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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
借:在建工程(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 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使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
2.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①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要遵循三步走原则:
第一步,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转入在建工程后,固定资产应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步,将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如果有更换零部件,要把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是原价)从“在建工程”中剔除,净损益转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步,将完工后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认的价值、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②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分类 |
情形 |
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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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修理费用 |
行政管理部门 |
计入“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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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 |
计入“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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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修理费用 |
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 |
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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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 |
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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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新改造 |
符合资本化条件 |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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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
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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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
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进行摊销。 |
三、固定资产的处置
1.固定资产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包括: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2.会计分录
处置步骤 |
会计分录 |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
2.发生的清理费用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
3.出售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4.保险赔偿和残料 |
借:其他应收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
5.清理净损益 |
(1)属于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营业外收支 借:营业外支出(报废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报废利得) (2)属于出售、转让——资产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或作相反的分录 |
四、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1.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基本相同,多了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2.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①研究阶段:费用化,期末“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管理费用
②开发阶段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费用化,“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管理费用(期末)
满足资本化条件:资本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③达到资本化条件后,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④无法区分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全部费用化(谨慎性)
五、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情形 |
账务处理 |
摊销范围 |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要按月计提摊销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摊销,但是应至少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关联考点: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用摊销 |
摊销时间 |
从取得当月开始摊销。 即:当月取得,当月摊销;当月处置,当月不摊销。 |
摊销方法 |
①应反映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 ②一般采用直线法,满足条件也可以采用加速摊销方法。 |
六、资产减值
1.知识逻辑:发生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进行账务处理——减值影响
2.资产减值迹象
一般,发生减值迹象,才进行减值测试;但有2个特殊资产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减值测试
(1)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XX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考虑因素:以资产当前状况为基础,不考虑筹资、所得税、资产改良、未承诺重组的现金流量,通常使用单一折现率。
4.资产组减值
要点 |
说明 |
资产组的认定 |
以能否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作为标准,还要考虑管理层的使用方式和处置方式。 |
减值测试原理 |
打包测试,原理同单项资产减值,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
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分摊 |
①有分摊次序,有分摊限额: ②先分摊商誉,然后由其他资产按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因个别资产限额不足分摊的部分,由剩余资产进行二次分摊。 个别资产分摊限额=该资产账面价值-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三者较高:公允价值-处置费用,现值,0) |
5.减值影响
影响折旧或摊销,一般不得转回(存货、应收款项、金融资产除外)
七、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可立即出售。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可立即出售(已做好出售准备)
(2)出售极可能发生。
①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
②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
③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