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他税基本都是卖方缴纳,而契税是买方承受土地和房屋应该缴纳的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1)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为视同销售,应当缴税;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入股,也涉及到权属转移,产权承受方需要缴纳契税。但是,以自有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由于其实本质上并没有转移权属,所以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
房屋的受赠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除外,注意跟土地增值税的对比,土地增值税是赠与直系亲属和公益事业不征税)
5、房屋交换
【例题1·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2015年) A.个人将自有房产无偿赠与法定继承人 B.企业以自有房产等价交换另一企业的房产 C.个人以自有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D.企业以自有房产投资于另一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股权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均不缴纳契税。 |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转让方式 |
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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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出售和买卖 |
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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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 |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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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交换 |
价格差额(补价的一方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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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方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房地产转让者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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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
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法定继承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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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属设施 |
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 |
不征收契税 |
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
合同规定的总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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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的附属设施权属如单独计价的 |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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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的附属设施与房屋统一计价的 |
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
【例题2·计算题】2013年2月,刘某将价值为120万元、100万元的两套房产分别赠与其儿子和对其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好友林某,当地契税税率为4%,该赠与行为应该如何缴纳契税? 【答案】(1)刘某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儿子,属于赠与给法定继承人,承受人不用缴纳契税; (2)刘某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给好友林某,林某需要缴纳契税4万元(100×4%=4) |
【例题3·计算题】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1 200 000元;将另外一套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套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房差价款300 000元。试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答案】 (1)甲应缴纳契税=300 000×4%=12 000(元) (2)乙应缴纳契税=1 200 000×4%=48 000(元) (3)丙无需缴纳契税 |
【例题4·单选题】赠与房屋时.确定契税计税依据所参照的价格或价值是( )。(2017年) A.房屋原值 B.摊余价值 C.协议价格 D.市场价格 【答案】D 【解析】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4、土地房屋被县级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免税
7、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征契税
8、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的:
个人购买住房的情形 |
契税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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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含按政策经批准的集资房、房改房) |
免征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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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 |
90平米及以下的 |
减按1%税率征收 |
90平米以上的 |
减按1.5%税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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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住房 |
90平米及以下的 |
减按1%税率征收 |
90平米以上的 |
减按2%税率征收 |
【例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契税优惠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2年) A.某居民投资购买了一宗用于建造幼儿园的土地,可以免征契税 B.某退休林场工人到某山区购买了一片荒丘用于开荒造林,应减半缴纳契税 C.某县城国有企业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应按1%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D.某居民购买一套86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答案】 D 【解析】选项A:需要缴纳契税;选项B:承受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C: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
【例题6·单选题】下列关于契税征管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 A.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计征契税 B.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契税 D.以自有房产作股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应按房产的市场价格缴纳契税 【答案】A 【解析】法定继承人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选项B错误;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米以上减按1.5%税率征税,90平米及以下的,减按1.5%税率征税;选项C错误;自有房产作股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征契税,选项D错误。 |
【例题7·多选题】居民甲将其拥有的一处房产给居民乙,双方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下列关于契税和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作为交易的双方,居民甲和居民乙均同时负有印花税和契税的纳税义务 B.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定的房产成交价格 C.契税纳税人应在该房产的所在地交纳契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就地纳税 D.契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在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的当天发生,印花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在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时发生 【答案】BCD |
(二)契税优惠的特殊规定
特殊行为 |
具体情况 |
契税政策 |
企业改制 |
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后(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权属。 |
免征 |
事业单位改制 |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 |
免征 |
企业合并 |
合并的企业承受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的 |
免征 |
企业分立 |
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土地、房屋权属的 |
免征 |
债权转股权 |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 |
免征 |
资产划转 |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 |
免征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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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 |
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 |
免征 |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 |
减半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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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 |
免征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2、纳税期限: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3、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例题8·多选题】居民甲将一处两居室房屋无偿赠送给他的孙子乙,双方填写签订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产权转移等手续办完后乙又将该套房屋与丙的一套三居室住房进行交换,双方签订了房屋交换合同。下列关于甲、乙、丙应纳印花税及契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2年) A.乙应对接受甲的房屋赠与计算缴纳契税 B.乙和丙交换房屋应按所交换房屋的市场价格分别计算缴纳契税 C.甲应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D.乙应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和与丙签订的房屋交换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答案】 ACD 【解析】选项B: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