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
六、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计税方法汇总
【知识补充】
①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
②“简易计税方法”须结合“「考点5」征收率——简易计税”学习。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征收管理”部分内容)
|
项目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般规定 |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
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
扣缴义务 |
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
具体规定 |
直接收款方式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速记词】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出当天 |
|
预收货款方式(货物) |
①货物发出的当天 ②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 |
①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
销售劳务 |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
视同销售货物 (代销除外)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
采取预收款方式 (租赁服务) |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用分摊确认) |
|
金融商品转让 |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七、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考点关联】当期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税率)×税率
【疑难点拨】价税分离情形:
①题目表述(含税收入)
②通过票据来判断(增值税普票视为含税价)
③价外费用视为含税(默认含税,税率和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的税率保持一致)
④通过行业来判断(零售业务收入视为含税)
⑤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的包装物押金(含税收入)
2.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1)不属于价外费用【核心词→“代”】: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④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财政票据+全额上缴)
⑤销货同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⑥符合条件的代垫的运输费用
(2)包装物押金(≠包装物租金、包装费)
类别 |
税务处理具体规定 |
|
一般货物+ 啤酒、黄酒 |
收取时 |
× |
①超过1年未退 ②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退 |
并入销售额(√) |
|
其他酒(如白酒等) |
收取时 |
并入销售额(√) |
逾期时 |
—— |
【知识补充】“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特殊销售方式 |
销售额的确定 |
|
折扣方式 |
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就可以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销项税额 【易错点拨】如果是在备注栏注明or另开发票,不论财务上怎么处理,计算销项额时不得扣除折扣金额 【疑难点拨】“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赠送他人”计算征税 |
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
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前”) |
|
销售折让 |
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考点关联】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税销售行为发生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以旧换新 |
一般新货 (金银首饰除外) |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
金银首饰 |
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扣减旧货价格”) |
|
以物易物 |
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 【疑难点拨】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需要看是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票据、是否用于不能抵扣的项目 |
|
贷款服务 |
以取得的全部利息以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疑难点拨】“全额征税”,不得扣减利息支出 |
|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疑难点拨】“全额征税” |
|
直销企业 |
向消费者/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销售方式 |
销售额确定 |
金融商品转让 |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①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②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a.新股限售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新股限售股) b.股权分置改革——复盘首日的开盘价 c.限售股买入价低于实际成本价——实际成本价 【考点关联】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
经纪代理服务 |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收代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易错点拨】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航空运输服务 |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建费-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 |
客运场站服务 |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
旅游服务 |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
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 |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 【考点关联】简易计税: ①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③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④销售自产机器设备或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一般计税的房企销售自行开发 |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允许扣除:征地拆迁补偿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出让收益) |
劳务派遣 |
选择差额纳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易错点拨】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发票 【考点关联】 ①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全额纳税适用的税率为6%) |
(四)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疑难点拨】视同销售属于重点内容,不仅要掌握视同销售的界定,也要掌握视同销售的计算,并且在计算视同销售对应的增值税金额时,一定要注意顺序,看清楚题目中给出的条件。
【考点小结】
八、进项税额的计算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5.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凭票抵扣+计算抵扣)
项目 |
进项税额 |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计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
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 |
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 |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0% |
【疑难点拨】东方公司从大海公司处购入一批苹果(单位:万元)
大海公司性质 |
取得凭证 |
金额 |
准予抵扣税额 |
|
包装后直接出售 |
加工成苹果罐头出售 |
|||
一般纳税人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价款20 税款1.8 |
凭票抵扣1.8 |
20×10%=2 |
境外机构 |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
小规模纳税人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价款20 税款0.6 |
20×9%=1.8 |
20×10%=2 |
农业生产者 |
农产品收购 (销售) |
买价20 |
【考点关联】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计算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9%或10%)。
6.通行费
纳税人付费项目 |
进项税额 |
道路通行费 |
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
桥、闸通行费 |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
【考点关联】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7.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取得凭证 |
抵扣依据 |
进项税额确定 |
取得增值税发票 |
专用发票或电子普票 |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旅客客运发票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考点关联】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事项 |
具体规定 |
用途不当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专用→×;兼用→√) ②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专用or兼用→√(全额抵扣) |
|
非正常 损失 |
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①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易错点拨】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和正常损耗,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个人消费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易错点拨】“住宿服务”取得相关抵扣凭证时,可以抵扣 |
贷款服务 |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考点关联】贷款服务→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保底利润 |
无法划分税额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
不动产用途转换 |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提示】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
|
自身管理混乱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
【考点小结】
九、应纳税额计算
处理方式 |
具体规定 |
结转抵扣 |
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项税额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
2019年4月起,对一般行业增量留抵税额退还 【了解】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应符合的条件: 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②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④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⑤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