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计工作底稿
「考点1」审计工作底稿概述(★★)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形成于审计过程,同时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目的
项目 |
内容 |
【记忆面包】 |
主要目的 |
①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 |
对内出报告 |
②提供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 |
对外证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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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目的 |
①有助于项目组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 |
均与项目组有关 |
②有助于负责督导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指导、监督与复核审计工作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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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便于项目组说明其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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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保留对未来审计工作持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记录 |
为保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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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便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与检查 |
内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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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便于监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查 |
外部检查 |
【提示】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目的并非是为被审计单位或前任注册会计师服务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
①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②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③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
【理解】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具有审计实务经验,并且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①审计过程(了解审计);
②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审计);
③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了解客户);
④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了解会计)。
【提示】该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并非必须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四)审计工作底稿存在形式
1.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
为便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进行质量管理和外部执业质量检查或调查,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应与其他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并应能通过打印等方式,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 【提示】是让底稿具有可打印性,不是一定要打印! |
在实务中,为便于复核,注册会计师可以将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通过打印等方式,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与其他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同时,单独保存这些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 【提示】 ①是可以打印,不是必须打印。 ②不能将电子或其他介质的审计工作底稿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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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论审计工作底稿以哪种形式存在,会计师事务所都应当针对审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以实现下列目的 |
①使审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②在审计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③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审计工作底稿; ④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审计工作底稿。 【记忆面包】显示记录、保护信息、防止擅动、允许接触。 |
(五)审计工作底稿内容
包括的内容 |
不包括的内容 |
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和声明、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包括电子邮件)、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还包括业务约定书、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但是,审计工作底稿并不能替代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 |
①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 ②反映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 ③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 ④重复的文件记录 【记忆面包】草稿、初稿、错稿、重复稿 |
「考点2」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
(一)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时考虑的因素
考虑因素 |
说明 |
①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
大型(底稿多)/小型(底稿少) 复杂(底稿多)/简单(底稿少) |
②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
不同的程序底稿不同(如函证和监盘不同) |
③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
风险高(底稿多)/风险低(底稿少) |
④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
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影响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
⑤识别出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
如对不符事项的处理;构成错报和不构成错报的事项,处理方式不同 |
⑥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 |
涉及复杂事项,记录需要更加详细 |
⑦审计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人工方式 |
【提示】不考虑审计的收费水平、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每张底稿应当包括:①被审计单位的名称;②审计项目的名称;③资产负债表日或底稿覆盖的会计期间。
2.审计过程的记录
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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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原始单据(订购单、验收单、付款单、销售发票、发运单、销售单) |
编号和日期 |
选取总体××万元以上的特定项目进行测试 |
××金额以上的项目(范围,如1米8以上的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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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系统选样 |
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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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 |
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询问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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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相关被观察人员及其各自的责任、观察的地点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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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职业判断 |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①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②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③导致注会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④导致出具非无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等段落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
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所讨论的重大事项的性质以及讨论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 |
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
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
【提示】识别特征要具有唯一性
3.编制人员、复核人员及编制日期
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在实务中,如果若干页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且编制在同一个索引号中,此时可以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考点3」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一)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工作的性质
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包括:
新的审计程序和新的结论 |
①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
②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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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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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
【提示】归档前是可以删除的,归档后坚决不能删除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三)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原则 |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应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前删除或废弃任何性质的审计工作底稿 【提示】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或修改! |
需要变动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 |
一般情况下,在审计报告归档之后不需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或增加,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 ②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 |
变动审计工作底稿时的记录要求 |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①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理由 ②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
【关联贴纸】第二章 审计过程中对计划的更改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重大修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及其理由。
常见的审计计划的修改包括:重要性的修改、审计方案的修改等。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理解】若集团审计报告日和组成部分审计报告并非同一天,则以孰晚日(集团报告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