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每日推送2022.03.04【私教】

「考点3」控制测试(★★★)

(一)控制测试的含义和要求
1.控制测试的含义

控制测试是指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程序。

在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获取关于控制是否有效运行的证据:

①控制在所审计期间的相关时点是如何运行的;

②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③控制由谁或以何种方式执行。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控制运行有效性强调的是控制能够在各个不同的时点按照既定设计得以一贯执行。

控制运行有效性和了解控制是否得到执行的异同

 

控制运行有效性(控制测试)

了解控制是否得到执行(了解内部控制)

强调不同

控制能够在各个不同时点按照既定设计得以一贯执行(运行有效)

①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

②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程序不同

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

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

所需证据不同

抽取足够数量的交易进行检查或观察多个不同时点

只需抽取少量的交易进行检查或观察某几个时点

相同点

为评价控制设计和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而实施的某些风险评估程序并非为控制测试而设计,但可能提供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评价控制设计和获取其得到执行的审计证据的同时测试控制运行有效性

举例说明:控制得到执行和控制有效的区别

某被审计单位针对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的业绩评价控制如下:财务经理每月审核实际销售收入(按产品细分)和销售费用(按费用项目细分),并与预算数和上年同期数比较,对于差异金额超过5%的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销售经理审阅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跟进。

注册会计师抽查了最近3个月的分析报告,并看到上述管理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确认,证明该控制已经得到执行。然而注册会计师在与销售经理讨论中发现他对分析报告中明显异常的数据并不了解其原因,也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从而显示该控制并未得到有效的运行

2.控制测试的要求

控制测试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实施,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的情形有:

①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

②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并不能够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控制测试的性质
1.控制测试的性质的含义

控制测试的性质,是指控制测试所使用的审计程序的类型及其组合。

审计程序

说明

询问

询问本身并不足以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需要将询问与其他审计程序结合使用

观察

观察是测试不留下书面记录的控制(如职责分离)的运行情况的有效方法

观察的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检查

对运行情况留有书面证据的控制,检查非常适用

重新执行

通常重新执行程序适用于对人工控制的测试

如果需要大量的重新执行,注册会计师就要考虑通过实施控制测试以缩小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是否有效

通常只有当询问、观察和检查程序结合在一起仍无法获得充分的证据时,注册会计师才考虑通过重新执行来证实控制是否有效运行。

【提示】将询问与检查或重新执行结合使用,可能比仅实施询问和观察获取更高水平的保证。

2.确定控制测试的性质时的要求

要求

说明

举例

①考虑特定控制的性质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特定控制的性质选择所需实施审计程序的类型

例如,存在反映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文件记录,可实施检查程序;否则应考虑询问、观察,或借助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②考虑测试与认定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控制

在设计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当考虑与认定直接相关的控制,还应当考虑这些控制所依赖的与认定间接相关的控制

例如,被审计单位可能针对超出信用额度的例外赊销交易设置报告和审核制度(与认定直接相关的控制);在测试该项制度的运行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当考虑审核的有效性,还应当考虑与例外赊销报告中信息准确性有关的控制(与认定间接相关的控制)是否有效运行

③如何对一项自动化的应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

对于一项自动化的应用控制,由于信息技术处理过程的内在一贯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该项控制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和信息技术一般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该项控制在相关期间运行有效性的重要审计证据

【记忆面包】一般控制运行有效+应用控制得到执行=应用控制运行有效

3.实施控制测试时对双重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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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注册会计师通过检查某笔交易的发票可以确定其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也可以获取关于该交易的金额、发生时间等细节证据。

(三)控制测试的时间

控制测试的时间所考虑的两个关键性问题是:

①在期中还是在期末进行控制测试;

②是否可以利用以前期间证据,本期不进行测试。

1.在期中开展控制测试

对于控制测试,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实施此类程序具有更积极的作用

但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仍然需要考虑如何能够将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合理延伸到期末(往后延伸,证明全年有效)。

如果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并拟利用该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1)获取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发生重大变化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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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针对剩余期间还需要获取的补充审计证据

考虑因素

说明

①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重要程度

同向

 

②在期中测试的特定控制,以及自期中测试后发生的重大变动

例如,对自动化运行的控制,可以通过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的有效性获取控制在剩余期间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

【提示】自动化控制一贯性很强

③在期中对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度

反向

【提示】前期做得多,后期补充少

④剩余期间的长度

同向

⑤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缩小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同向

【提示】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越高,需要补充的证据越多

⑥控制环境

反向

在注册会计师总体上拟信赖控制的前提下,控制环境越薄弱,需要的补充证据越多

【提示】如果已经薄弱到不能接受,就不需要测试了

⑦对控制的监督

测试被审计单位对控制的监督也能够作为一项有益的补充证据,以便更有把握地将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延伸至期末

2.如何考虑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

(1)如何考虑以前期间获取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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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举例:如果系统变化仅仅使被审计单位从中获取新的报告,这种变化通常不影响以前审计所获取证据的相关性。

【提示】

①如果拟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某些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每次审计时选取足够数量的控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②特别风险年年测的前提条件是注册会计师“拟信赖该控制”。

【考点收纳盒】本期必须实施控制测试的情形(不能依赖以前年度审计证据):

①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

②控制在本期变化,且与本期不相关;

③控制在本期没有变化,或变化但是与本期相关,同时近两年均未实施控制测试。

(2)在确定利用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以及再次测试控制的时间间隔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因素或情况包括:

因素

说明

①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有效性,包括控制环境、对控制的监督以及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过程。

反向

例如,当被审计单位控制环境薄弱或对控制的监督薄弱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缩短再次测试控制的时间间隔完全不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

②控制特征(是人工控制还是自动化控制)产生的风险

当相关控制中人工成分较大时,可能在本期测试控制的有效性(稳定性差)

③信息技术一般控制的有效性

一般控制薄弱时可能更少地依赖以前获取的证据

④影响内部控制的重大人事变动

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决定在本期审计中不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证据

⑤由于环境发生变化而特定控制缺乏相应变化导致的风险

当环境变化表明需要对控制做出相应变化,但控制却没有作出相应变动时,应当充分意识到控制不再有效,此时不应再依赖以前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⑥重大错报的风险和对控制的信赖程度

风险较大或拟信赖程度较高,应当缩短时间间隔完全不依赖以前的证据

(四)控制测试的范围
1.确定控制测试范围的考虑因素

因素

影响

①在拟信赖期间,被审计单位执行控制的频率

同向

②在所审计期间,注册会计师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

同向

③控制的预期偏差

同向/无效

④通过测试与认定相关的其他控制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范围

反向

⑤拟获取的有关认定层次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反向

⑥对控制的信赖程度

同向

【提示】控制测试中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也属于控制测试范围的考虑因素。

2.对自动化控制的测试范围的特别考虑

对于一项自动化应用控制,一旦确定被审计单位正在执行该控制,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

3.测试两个层次控制时注意的问题(整体层次、业务流程层次)

注册会计师最好在审计的早期测试整体层次控制。原因在于这些控制测试的结果会影响其他计划审计程序的性质和范围。

「考点4」实质性审计程序(★★★)

(一)实质性程序的含义和要求
1.实质性程序的含义

实质性程序是指用于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

实质性程序包括:

实质性程序

①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②将财务报表与其所依据的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或调节,包括核对或调节披露中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从总账和明细账中获取,还是从总账和明细账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

③检查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作出的重大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2.实质性程序的要求

(1)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

思考:这里说的“重大”是达到什么程度算作重大?

(2)针对特别风险的要求

如果认为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

如果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的程序仅为实质性程序,这些程序应当包括细节测试,或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换句话说,针对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获取有关特别风险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特别风险

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综合性方案)

控制测试+细节测试

控制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

控制测试+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

仅实施实质性程序

(实质性方案)

细节测试

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

实质性分析程序

×

【提示】必须包括细节测试是有前提条件的,即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的程序仅为实质性程序,否则没有这一要求。

(二)实质性程序的性质

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是指实质性程序的类型及其组合。

类型

适用程序

实质性程序

细节测试

检查、询问、观察、函证、重新计算

实质性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

还包括

①将财务报表与其依据的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或调节;

②检查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作出的重大分录和其他调整。

(三)实质性程序的时间

实质性程序的时间所考虑的两个关键性问题是:

①在期中还是在期末进行控制测试;

②是否可以利用以前期间证据。

 

1.如何考虑是否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考虑因素

是否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①控制环境和其他相关的控制

控制越薄弱,越不宜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②实施审计程序所需信息在期中之后的可获得性

在期中之后可能难以获取,应考虑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③实质性程序的目的

目的就包括获取该认定的期中审计证据(从而与期末比较),应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评估的某项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越应当考虑将实质性程序集中于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

⑤特定类别交易或账户余额以及相关认定的性质

某些交易或账户余额以及相关认定的特殊性质(如收入截止认定、未决诉讼)决定了必须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⑥针对剩余期间,能否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与控制测试相结合,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

如果较有把握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可以考虑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2.将期中审计结论合理延伸至期末

①一般:如果在期中实施了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剩余期间实施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和控制测试结合使用。

【记忆面包】实质性程序or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

②特例: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特别风险)

为将期中得出的结论延伸至期末而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是无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期末或者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提示】不能说是期末以后

3.如何考虑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

①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通常对本期只有很弱的证据效力或没有证据效力,不足以应对本期的重大错报风险。

②只有当以前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动时(例如,以前审计通过实质性程序测试过的某项诉讼在本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以前获取的审计证据才可能用做本期的有效审计证据。

③如果拟利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这些审计证据是否具有持续相关性。

【记忆面包】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持续相关性=可以利用以前年度的审计证据,非常重要,原文背诵。

(四)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在确定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如下因素。

综合来看

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同向

【理解】联系风险和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关系

实施控制测试的结果

反向

如果对控制测试结果不满意,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详细来看

细节测试

①样本量(第四章审计抽样样本规模的影响因素)

②选样方法的有效性

实质性分析程序

①分析什么层次的数据

例如,按不同的产品线、不同的季节或月份、不同的经营地点或存货存放地点等实施实质性分析

②需要对什么幅度或性质的偏差展开进一步调查(可接受差异额)

可接受差异额越大,作为实质性分析程序一部分的进一步调查范围就越小

(五)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结果对控制测试结果的影响

情形

影响

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

未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

并不能说明与该认定有关的控制是有效运行的

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对评价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影响:

①降低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

②调整实质性程序的性质

③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发现被审计单位没有识别出的重大错报

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值得关注的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缺陷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链接第十四章审计沟通)

【考点收纳盒】特别风险总结

风险评估程序

确定特别风险时

考虑的因素

(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相关,因而需要特别关注;

(3)交易的复杂程度;

(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计量结果是否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确定特别风险时

不考虑的因素

不应考虑识别出的控制对相关风险的抵销效果

了解内控吗

应当了解

确定的特别风险

种类

舞弊、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

风险应对程序

控制测试

针对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不论本期是否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都不应依赖以前年度的审计证据

实质性程序

如果认为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如果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的程序仅为实质性程序,这些程序应当包括细节测试,或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针对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获取有关特别风险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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