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四章 城建税及附加+第五章 关税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1、城建税的纳税人是从事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城市市区

7%

县城、建制镇

5%

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

1%

(三)计税依据

包含的项目

不包含的项目

(1)纳税人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两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两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被批准免抵的增值税额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进口不征)

(2)非税款项(被加收的滞纳金、罚款等

【提示】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税额,而不是应纳税额;

(1)城建税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2)城建税随同“两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五)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纳税人缴纳“两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例题1·单选题】位于市区的甲汽车轮胎厂,2014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362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县城的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12万元。补交增值税同时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共计8万元。则甲厂本月应向所在市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14年B卷)

A.18.9万元                         B.19.74万元

C.20.3万元                         D.25.34万元

【答案】B

【解析】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两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由受托方在受托方所在地代收代缴城建税。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用计算缴纳城建税。甲厂本月应向所在市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362-30-50)×7%=19.74(万元)。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般都是跟着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起征收,所以相关规定基本一致。

其相关规定见下表:

要素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征收比率

3%

2%

征收范围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计征依据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为计征依据

纳税期限

与“两税”同时缴纳

计算公式

实际缴纳的“两税”×3%

实际缴纳的“两税”×2%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优惠

(1)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2)对按月缴纳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例题2·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18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2012年B卷)

A.15万元

B.17万元

C.21万元

D.53万元

【答案】 C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对纳税人被查补的两税,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补征。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10×(7%+3%)=21(万元)。

第五章 关税法

一、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有: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推定的所有人。

二、进出口税则

税率的适用,基本原则:“本来应该按照什么税率进行征税,现在就按照什么税率进行征税”。

具体情况

适用税率

进出口货物

应按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

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经海关批准)

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

其税款计征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

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2)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3)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4)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补征和退还进出口货物关税

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确定适用的税率

三、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关税的完税价格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2)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重点)

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①买方负担、支付的佣金、经纪费

②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④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①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②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③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④进口关税和进口海关代征的国内税

⑤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复制权费用

⑥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A.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B.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材料费用

C.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劳务费用

D.由买方负担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答案】BCD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常考)

 

运输费

保险费

一般情形

按照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

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相关费用无法确定(保险费未实际发生)

按照该进口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

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

运输工具自驾进口

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相关费用

——

邮寄进口

以邮费作为运输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例题2·单选题】某演出公司进口舞台设备一套,实付金额折合人民币185万元,其中包含单独列出的进口后设备安装费10万元、中介经纪费5万元;运输保险费无法确定,海关按同类货物同期同程运输费计算的运费25万元。假定关税税率20%,该公司进口舞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为(      )。

A.34万元

B.35万元

C.40万元

D.40.12万元

【答案】D

【解析】单独列出的进口后设备安装费不包含在完税价格中。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保险费=(185-10+25)×3‰=0.6(万元)。该公司进口舞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完税价格×税率=(185-10+25+0.6)×20%=40.12(万元)。

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情形

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以境外修理费和物料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以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暂时进境的货物

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有关规定,审查确定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

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

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应当予以计入

留购的租赁货物

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

可以选择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的相关内容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

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转让或移作他用需要补税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

由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进口软件介质

应当以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有如下公式:

【例题3·单选题】我国某公司20143月从国内甲港口出口一批锌锭到国外,货物成交价格170万元(不含出口关税),其中包括货物运抵甲港口装载前的运输费10万元、单独列明支付给境外的佣金12万元。甲港口到国外目的地港口之间的运输保险费20万元。锌锭出口关税税率为20%。该公司出口锌锭应缴纳的出口关税为(      )。

A.25.6万元

B.29.6万元

C.31.6万元

D.34万元

【答案】C

【解析】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出口货物完税价格=170-12=158(万元),应纳出口关税=158×20%=31.6(万元)。

四、关税减免规定

关税的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暂时免税和临时减免。

1、法定减免税

《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明确规定。包括: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

(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7)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8)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例题4·单选题】下列进口货物中,免征进口关税的是(  )。

A.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B.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货样

C.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的进口货物

D.关税税额为人民币80元的一票货物

【答案】A

【解析】选项C,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五、征收管理

(一)关税的强制执行

关税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征收滞纳金和强制征收。

1.征收关税滞纳金

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具体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2.关税的强制征收

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二)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情况

规定

溢征

海关多征的关税,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

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补征

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

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

追征

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

自纳税人应纳税之日起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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