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非流动负债
本章框架:
考点1:借款费用
【考察频次】11次
【考察方式】1.考察资本化期间的判断;2.计算资本化金额
【知识精华】
1.借款费用的范围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
(1)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
(2)资本化期间: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停止资本化
情形 |
具体规定 |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同时满足3个发生:借钱、花钱、动工)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借款费用才能开始资本化: (1)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借钱) (2)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花钱)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动工) |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非正常中断连续3个月) |
(1)非正常中断,是指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的中断。如: ①企业与施工方发生质量纠纷; ②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 ③资金周转困难; ④施工、生产发生安全事故; ⑤发生与资产构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 (2)正常中断,仅限于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如: ①正常测试、调试停工; ②因雨季或者冰冻季节导致的停工。 |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满足3个完成之一) |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停止资本化: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建造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要求相符/完成)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支出完成) (4)资产各部分分别完成的:如果能够独立使用或销售,分别停止资本化;如果整体完工才可使用或销售,在整体完成时停止资本化。 |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
原则:要区分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专门借款全部资本化,一般借款只有实际占用部分(即支出总额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才能资本化。
技巧:通过画图,注明支出时点及金额、借款时点及金额、限制专门借款的时点及金额。
账务处理:
|
计算公式 |
会计分录 |
专门借款 |
(1)先求专门借款的全部利息支出 (2)再求闲置投资收益 (3)最后求资本化金额,即以上两者的差额 |
借:在建工程等【资本化金额】 应收利息【闲置部分收益】 贷:应付利息【专门借款全部利息支出】 |
一般借款 |
(1)先求一般借款的全部利息支出 (2)再求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实际占用一般借款的金额×平均年利率×占用月数/12 其中,平均年利率=全部一般借款利息支出/全部一般借款本金之和 (3)最后求费用化金额,即以上两者差额 |
借:在建工程等【资本化金额】 财务费用【费用化金额】 贷:应付利息【一般借款全部利息支出】 |
考点2:应付债券
【考察频次】10次
【考察方式】1.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2.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尤其是初始确认时其他权益工具的计量;3.借款利息支出借记的对应科目
【知识精华】
1.应付债券
交易或事项 |
处理规定 |
会计分录 |
1.发行债券 |
(1)平价发行:票面利率=市场利率 (2)溢价发行: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 (3)折价发行: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的补偿。 |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应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倒挤) |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 |
(1)利息费用=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3)利息调整(摊销额)=差额 (4)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当期应支付的款项 |
借:财务费用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差额,倒挤) 贷: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
3.债券的偿还 |
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的最后一次利息) 贷:银行存款 |
2.可转换公司债券
(1)要点: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分又含有权益成分,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拆分。拆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照债券发行价格扣除负债初始确认金额后的差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该债券未来现金流量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
现值=每期利息× (P/A,r,n)+本金 ×(P/F, r,n)
其中:(P/A,r,n)为年金现值系数; (P/F, r,n)为复利现值系数,r是市场利率,n为期数
发行债券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2)会计分录
交易或事项 |
会计分录 |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面值与债券成分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提示】其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
2.转股前计提利息 |
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定应付债券或应付利息,差额作为利息调整。 |
3.行权转股 |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部分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 贷:股本(转换的股数)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
3.借款利息支出借记的科目
类别 |
具体规定 |
资本化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该计入资产成本,视资产的不同,分别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制造费用:生产存货;在建工程:购建固定资产;研发支出:内部研发无形资产 |
费用化 |
1.一般计入财务费用 2.特殊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筹建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 |
考点3:其他非流动负债
【考察频次】6次
【考察方式】1.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应借记的科目;2.融资租赁账务处理;3.专项应付款账务处理
【知识精华】
1.长期借款
交易或事项 |
会计分录 |
(一)负债的发生: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 |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差额) 贷:长期借款——本金(借款本金) |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支出 |
借: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应付利息(借款本金×票面利率)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差额)
注意: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其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其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
(三)负债的清偿: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 |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
2.租赁负债(2020年根据新准则重新编写)
【总结】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釆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即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
(1)科目设置
承租人设置的科目 |
出租人设置的科目 |
“租赁负债”(核算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使用权资产”(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核算使用权资产的累计折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核算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准备) |
“应收融资租赁款”(核算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核算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减值准备) “租赁收入”(核算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确认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 “融资租赁资产”(核算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取得资产的成本) |
(2)账务处理
事项 |
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
1.租赁期开始日,租入使用权资产 |
借:使用权资产(成本)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预付款项等(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银行存款等(初始直接费用) 预计负债(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 【提示】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属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单独作为应收款项核算。 |
2.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一一未确认融资费用 【提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周期性利率,是指承租人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承租人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
3.按期支付租赁付款额 |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4.计提折旧、减值 |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
3.专项应付款
(1)定义: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
【提示】专项应付款,政府作为企业股东投入资本;政府补助,政府无偿给予企业资产。
(2)账务处理:以拨款用于工程项目为例
|
账务处理 |
1.收到资本性拨款时 |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2.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 |
借:在建工程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
3.工程项目完工 |
(1)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在建工程 (3)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
考点4:或有事项
【考察频次】13次
【考察方式】1.或有事项的种类;2.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3.未决诉讼、亏损合同等具体或有事项的账务处理
【知识精华】
1.或有事项的种类
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特指向第三方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借款不算)、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承诺、环境污染整治、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的债务重组等。
2.或有事项的披露与确认
原则:报忧不报喜,资产高一级处理
|
披露 |
确认 |
或有资产 |
一般不披露,只有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才披露 【提示】很可能不等于可能,很可能>50%,基本确定>95% |
预期获得的补偿,只有在基本确定时才能单独确认资产(其他应付款),不作为预计负债的扣减 |
或有负债 |
要披露 |
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时确认预计负债 |
3.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
【提示】多个项目主要是指产品质量保证,未决诉讼属于单个项目。
4.具体或有事项的账务处理
情形 |
会计处理 |
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 贷:预计负债 |
对外担保事项 |
借:营业外支出(预计担保损失) 贷:预计负债 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未决诉讼,按以下情况处理: (1)企业已被判决败诉:按照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其他应付款),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的: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
产品质量保证 |
(1)计提产品质量保修费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2)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修费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产品保证期满时(不是产品停产时),要将预计负债余额冲销,同时冲销售费用。 |
亏损合同 |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会导致成本大于收入的合同。亏损合同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提示】 (1)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2)如果企业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 (3)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
重组事项 |
(1)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有正式重组计划+已经对外公告),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的计量 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仅限于遣散费和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考点5:债务重组
【考察频次】11次
【考察方式】2020年教材按照最新准则重新编写债务重组内容,以往考查方式参考价值不高。
【知识精华】
1.定义
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即可
2.方式
以资产清偿债务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
组合
3.账务处理
(1)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债权人会计处理 |
受让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但收取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即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规定处理。 |
受让非金融资产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
|
受让多项资产 |
||
受让处置组 |
||
将受让的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
|
债务人会计处理 |
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
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
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
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
|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
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
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 |
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权终止确认 |
债权人会计处理 |
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
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
债务人会计处理 |
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务,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与债务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
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
(3)组合
债权人会计处理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
债务人会计处理 |
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或“投资收益”科目(仅涉及金融工具时)。 |
【总结】
除下列2种债务重组情形下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外,其余情形一般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1.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人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仅涉及金融工具时计入“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