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义务人
我们可以将所有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个人:不符合居民个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义务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1)“境内”的规定——现行税法中的境内,是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2)所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何谓习惯性居住,它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比如在国外留学1年,虽然未在国内居住,但是依然是居民纳税人。 (3)居住时间的确定——所谓居住满183天,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 (4)临时离境不视同在华居住。 |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例题1·单选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确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2018年) A.从境外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 B.在境外开办教育培训取得的所得 C.拥有的专利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D.将境内房产转让给外国人取得的所得 【答案】D |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概述
征税范围 |
税率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综合所得 |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 |
七级累进税率 |
全年收入额-60 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1)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 (3)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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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 |
五级累进税率 |
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等-60 000元/年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20% |
每次收入额 |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
|
财产租赁所得 |
20%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
|
财产转让所得 |
20%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
|
偶然所得 |
20% |
每次收入额 |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
(一)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强调“任职或受雇”是因为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大学教授受邀担任节目点评嘉宾或主持一场讲座,所得报酬应算作兼职收入而非工资薪金。 |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
(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取得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不予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⑤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个人所得税。
(6)军队干部取得的补贴、津贴规定,见下表
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予征税 |
暂不征税 |
(1)政府特殊津贴 (2)福利补助。 (3)夫妻分居补助费。 (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 (5)独生子女保健费。 (6)子女保教补助费。 (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 (8)军粮差价补贴。 |
(1)军人职业津贴。 (2)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 (3)专业性补助。 (4)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 (5)伙食补贴。 |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自2019年1月1日起,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强调的是“以图书、报刊”形式公开发行,而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任职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例题2·单选题】某高校教师2014年8月所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4年B卷) A.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C 【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 ,误餐补助不征税。选项C,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并交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二)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见表)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6 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 000~144 000元的部分 |
10 |
2 520 |
3 |
超过144 000~300 000元的部分 |
20 |
16 920 |
4 |
超过300 000~420 000元的部分 |
25 |
31 920 |
5 |
超过420 000~660 000元的部分 |
30 |
52 920 |
6 |
超过660 000~960 000元的部分 |
35 |
85 920 |
7 |
超过960 000元的部分 |
45 |
181 920 |
表注:(1)这个表无须记忆,但是1、2、3档税率这种常见的税率最好记住,可以提高做题速度
(2)该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额-60 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
1.收入额的确定
(1)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实际取得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也就是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
(3)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4)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每次收入确定
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根据不同所得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1)劳务报酬,以每次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以分月支付方式取得的,就适用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1个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①再版: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先后连载、出版: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③连载: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④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⑤添加印数: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合并计算为一次。
⑥多处出版、发表: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3·单选题】某作家的一部长篇小说从2016年3月1日起在某报纸副刊上连载,每日刊出一期,至5月31日结束,共刊出92期,每期稿酬500元。2016年2月10日,该作家取得该社预付稿酬3000元,开始连载后报社每周支付一次稿酬,至5月31日已结清全部稿酬。下列关于报社代扣代缴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年) A. 应以预付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B. 应以每周支付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 应以每月实际支付的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D. 应以实际支付的全部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D |
3.费用减除标准
(1)基本费用,每年60 000元。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贵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标准
扣除项目 |
标准 |
子女教育 |
(1)纳税人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
继续教育 |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4年)。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
大病医疗 |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按前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住房贷款利息 |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经大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 |
住房租金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每年132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每年9600元)。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赡养老人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以下标准等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注:以上涉及的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其相关资料应当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