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税法:第六章 烟叶税+第七章 船舶吨税(04.16)

烟叶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3税率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1、应纳税额的计算(10%为统一规定的价外补贴)

收购金额=实际支付价款×(1+10%)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

2、征收管理

(1)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3)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税务机关核定。
 

【例题1·单选题】某烟草公司201788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88万元,另向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10万元。该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  )。(2017年)

A.17.6万元                
B.19.36 万元                  
C.21.56万元                  
D.
19.6万元 

【答案】B

【解析】烟叶税收购金额包括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照烟叶收购金额的10%计入。应该缴纳的烟叶税=88× (1+10%) ×20%=19.36 (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县某烟草公司去相邻的乙县收购烟叶,201589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80万元,另对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下列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烟草公司应在910日申报缴纳烟叶税

B.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烟叶税17.6万元

C.烟草公司应向甲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D.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810

【答案】B

【解析】选项D,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也就是8月9日;选项A,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该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8月9日,那么应于9月7日前申报缴纳烟叶税;选项B,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烟叶收购价款×(1+价外补贴)×20%,收购烟叶价外补贴为烟叶收购价款的10%,故应纳税额=80×(1+10%)×20%=17.6(万元);选项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乙县)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七章 船舶吨税

一、征税范围、税率

要素

规定

征税范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缴纳船舶吨税

税率

优惠税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税船舶;

(2)船籍国( 地区)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

普通税率

除了适用优惠税率的船舶之外的其他应税船舶, 适用普通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元)

净吨位,是指由船籍国(地区)政府授权签发的船舶吨位证明书上标明的净吨位。

、税收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上述5~9项优惠,应当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或者卫生检疫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免税理由。
 

【例题1·多选题】下列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有(      )。(2014年B卷)

A.养殖渔船                                
B.非机动驳船

C.军队征用的船舶                          
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100元的船舶

【答案】AC

【解析】选项A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船舶吨税;选项B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船舶吨税;选项C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选项D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四、征收管理

(1)征收机关: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海关征收吨税应当制发缴款凭证。

(2)纳税期限: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3)纳税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并办结出入境手续的,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与其依法履行吨税缴纳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后,依照规定向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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