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关于犯新罪而撤销缓刑的问题,
1.因为缓刑的本质是降低了再犯可能性/人身危害性,而犯新罪打破了这一规则,所以是不是不管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还是在缓刑的考验期届满后发生的新罪,缓刑的考验期都要撤销作废;
2.如果缓刑的考验期撤销作废,那么对于缓刑考验期届满的情况,是否前罪还是要重新执行,而已执行的缓刑考验期是否只能够折抵前罪的管制(假设前罪还有管制的刑罚),因为管制本身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缓刑也是不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可以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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