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该生产线原值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已经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更新改造过程中领用本企业产品一批,计入在建工程的价格为215万元,发生人工费用50万元,领用工程物资125万元。用一台300万元的部件替换生产线中已经报废的部件账面原值350万元(已无使用价值,残值为0)。该改造工程于2015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经改造后该生产线使用年限不变,预计净残值为0,折旧方法不变,则2016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账面价值为
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入账价值=1000-1000/5×2+215+50+125+300-(350×3/5)=1080(万元);因此2016年年末账面价值=1080-1080/(3×12-3)×(12+3)=589.09(万元)
为什么要扣减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