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部分房产的房产税按租金金额的12%缴纳房产税,未出租部分按房产余值的1.2%缴纳房产税
2.28日租赁前
房产税=30000*(1-0.2)*0.012*2/12=48万元
2.28日租赁以后
租赁部分房产税=1000*10/12*0.12=100万元
未出租部分房产税=25000*(1-0.2)*0.012*10/12=200万元
2010年房产税=48+100+200=348万元
2.28日租赁前
房产税=30000*(1-0.2)*0.012*2/12=48万元
2.28日租赁以后
租赁部分房产税=1000*10/12*0.12=100万元
未出租部分房产税=25000*(1-0.2)*0.012*10/12=200万元
2010年房产税=48+100+200=3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