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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25亿元的合同款,其中分包出去10亿元,所以甲公司本期收到的建筑款15亿元,为什么要15*15/25,而不是15/(1+11%)

By 奋斗 2017-04-30 322次浏览

【例题·单选题】某建筑企业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该甲公司承建 A 项 目, 总包合同款为 25 亿元,甲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公司,分包合同款为 10 亿元; 甲公司其机构所在地与 A 项目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甲公司本期收到 A 项目建 筑款 15 亿元,则该企业本月应预缴税额为(    ) 亿元。

 A. 0.27                  B. 0.16                    C. 0.18                           D. 0.09 

1 所有答案

  • 向艳老师 2017-05-05

    要注意区分合同约定的价款和实际收到价款的区别,在计算预缴税款时时以实际取得的价款减去支付的分包款的余额,而不是合同约定的款项。在题目中,甲公司本期实际取得15亿元,其中一部分要支付给分包商,支付后剩余金额=15*(15/25)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
    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
    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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