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年终奖先除以12,再看按月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计算应纳税额,不就出现临界点多一元纳税更多了吗?因为速算扣除数是按月的速算扣除。
问题二:书上P326,例题19-11,:如果月工资3800元,当月年终奖60000元,按照只有年终奖情况计算应纳所得税:60000/12=5000,按照月度综合所得税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0%,210,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为:60000*10%-210=5790元;本月工资薪金所得为3800元,工资薪金应纳所得税额为0元;
如果把上题看成雇主负担0元,按照“雇主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考虑:当月应纳所得税额=60000+0-1200=61200,61200/12=51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此时应纳税额=61200*10%-210=5910,与上面不同。